能源学院本科生成绩复核规定:
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第三节第二十六条成绩查询及复核程序: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,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,十个工作日内(学期最后一周公布的成绩,应在下学期开学初一周内)向所在学院提交成绩查询 申请。
能源学院成绩复核申请流程:
1.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由本人签字;
2.辅导员给出初审意见;
3.提交至325教学秘书转交给教学院长签字并给出意见;
4.学院盖章;
5.学生交至教务处208成绩管理科签字盖章;
6.送至查分学院;
7.查分学院反馈查分结果。